巡察工作
十三届市委第四轮巡察公告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从2023年3月16日至4月28日,对邵岗镇(带8个村:邵岗村、玫香园社区、二旗村、邵南村、下桥村、邵西村、玉西村、玉泉村),信访局党组、团市委,青铜峡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青铜峡市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有限公司、青铜峡市水利工程有限公司、青铜峡市矿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进行常规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市委第一巡察组
组 长:妥建兵
副组长:王品娟
巡察对象:邵岗镇
联系电话:19995051235
电子信箱:qtxxc1zu@163.com
市委第二巡察组
组 长:郭晓宏
副组长:丁 帆
巡察对象:市信访局党组
联系电话:19995051232
副组长:马 婷
巡察对象:团市委
联系电话:19995051231
电子信箱:qtxxc2zu@163.com
市委第三巡察组
组 长:李 斌
副组长:赵亚敏
巡察对象:青铜峡市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7752388136
副组长:杨海林
巡察对象:青铜峡市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7752388138
电子信箱:qtxxc3zu@163.com
市委第四巡察组
组 长:李建军
副组长:沈 涛
巡察对象:青铜峡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9995051236
副组长:刘 丹
巡察对象:青铜峡市矿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7752388137
电子信箱:qtxxc4zu@163.com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青铜峡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重要岗位干部问题的来电来信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
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巡察期间群众反映问题可通过打电话(接听时间为8:30—18:00)、发短信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与相关巡察组联系,写信请统一寄至:中共青铜峡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604室转交(请注明巡察组名称),邮编:751600
中共青铜峡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