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报告

在青铜峡市纪委十二届六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稿件来源:青铜峡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1-02-10 15:11:50
分享至:

  奋力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为建设现代化美丽青铜峡提供坚强保障

  ——在青铜峡市纪委十二届六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1年2月9日  审议稿)

  马晓贤

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青铜峡市纪委常委会向第六次全体会议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中央纪委十九届五次全会、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一次、十二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吴忠市纪委五届六次全会及市委十二届十次、十一次全会精神,总结2020年工作,部署2021年任务。市委对这次全会高度重视,常委会专题进行研究。刚才,市委书记张自力同志的讲话,对我市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决胜之年、“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市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方针,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及区市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在争当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排头兵中干在先、走在前,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十三五”圆满收官,“十四五”全面擘画。各级党组织坚持“严”的要求、突出“治”的重点、落实“管”的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毫不动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事业取得新成果。在上级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忠诚履职尽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取得了新成效。

  (一)加强政治监督,践行“两个维护”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      

  强化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始终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不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充分发挥市纪委常委会领学促学作用,专题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准时代脉搏和政治方向,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强化精准监督助力疫情防控。坚决扛起疫情防控政治责任,严明疫情防控纪律,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监督检查,抽调人员成立11个督导检查组,围绕党中央和区市党委及市委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决策部署,企业复工复产、复市复学以及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等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嵌入式监督42次,纠正问题476个,提出整改建议80余条,问责处理防控不力党员、干部50人,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确保全市经济及时回稳、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强化政治监督确保政令畅通。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聚焦打好“三大攻坚战”、守好“三条生命线”、做好调转增融“四篇文章”等重大决策部署开展常态化监督,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勇于担当、积极作为。扎实开展人防领域腐败、“大棚房”、违建别墅、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等问题专项整治,查处人防领域未批先建、侵占套取国有资产等违纪违法案件3件4人,清理规范管理资金3000余万元,清理违建别墅2处、大棚房104处,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二)聚焦解决民生关切,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进一步纠治

  聚焦脱贫攻坚保障决战决胜。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构建纪委监委+市委巡察办+职能部门上下联动、条块结合的监督模式,发现并反馈市发改局对扶贫项目验收迟缓、自然资源局对非法用地遗留矛盾解决不及时等问题200余个,协调解决部门之间协作配合不到位等问题50余个,督促各类反馈问题得到全面整改。对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问题严肃查处问责。三年来,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13件,党纪政务处分22人,年均分别下降26%、57.5%,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逐年减少,为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贡献了力量。

  聚焦扫黑除恶重拳“破网打伞”。坚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依法打掉卢永祥等3个“保护伞”;查处指定留置的吴忠中院法官张军腐败案,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查处马金荣、马志强失职渎职案,立案并移交红寺堡区纪委监委处理公职人员9人。办结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移交的督办交办件85件、各级平台转交的问题线索3件,“打伞破网”取得了显著成效。三年来共处置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215件,立案审查调查25件40人,处理5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0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全市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进一步优化。

  聚焦群众利益坚决拍蝇治腐。扎实开展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和漠视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向市委、市政府建议并督促相关部门整改连湖农场基层组织建设缺失、基础设施建设空白等9个方面问题,落实社会管理职能、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100万元,有效解决了卫生厕所改造、环卫属地管理等一批民生问题。共查处民生领域问题线索55件,立案查处4件4人,坚持“案结事了”化解矛盾4件,督促追回企业拖欠移民奶牛托管费、个人侵占集体资产租赁费、村集体挪用土地承包者粮食补贴资金等,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350余万元,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三)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作风建设成果进一步巩固拓展

  驰而不息纠治“四风”顽疾。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精神,及时督促各部门(单位)整治餐饮浪费现象,对发现的3个方面12个问题进行全市通报,使厉行节约的意识深入人心。强化“四风”问题监督执纪问责,深挖细查顶风违纪、隐形变异行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问题有效遏制,同比下降92.3%。

  坚持不懈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纠治贯彻落实党的重大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搞简单化机械化落实等问题,督促各部门(单位)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共查摆精文减会成效不明显、落实工作质量不够高、服务群众意识不强等问题196项,制定整改措施236项,有效纠正了文件一发了之、工作一推了之、责任一签了之等问题,形成真抓实干、担当作为的鲜明导向。围绕自治区为基层减负的30条措施,强化监督检查、专题调研督查,着力解决文山会海、过度留痕等问题,推动基层减负具体措施落到实处。

  (四)准确把握政治定位,巡察利剑作用进一步彰显

  以政治监督推进巡察高质量全覆盖。市委书记扛牢“第一责任人”责任,先后3次专题听取巡察情况汇报,亲自审议、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不遮丑不护短,点人点事34件。市委巡察领导小组坚持分类安排、统筹推进,圆满完成十二届市委第十、第十一、第十二轮对19个部门(单位)党委(党组)的常规巡察,共发现问题178个,移交问题线索16件,实现了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巡察全覆盖;在全区率先对26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直接巡察,共发现问题237个、移交问题线索8件、移交边巡边改问题105个,村(社区)巡察覆盖率达到68.22%。

  以务实创新提升巡察实效。坚持问题导向,对同兴村、同进村、同乐村、同富村等8个脱贫攻坚重点村开展专项巡察,现场解决了农村改水改厕进展缓慢、养殖场建设标准不高、社区噪音扰民等民生问题,得到群众认可。针对国有企业改革不彻底、管理混乱、企业党组织建设与经济发展融合脱节等问题,形成专题报告向市委提出意见建议。创新“负面清单、对单销号”巡察方式,“五必到、八必查、十必访”工作法得到自治区巡视办的肯定。

  以整改落实深化成果运用。以“三个不放过”为抓手,建立市级领导领衔督办、共性问题举一反三共同整改、问题双反馈和巡察整改满意度网络测评等“四项机制”,制定强化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意见、巡察整改成效评估实施细则及整改成效控制“两张清单”,对市委第九、第十轮巡察整改成效开展评估督导,推动巡察问题全面整改、系统整改、彻底整改。

  (五)扛牢抓实监督首责,“两个责任”进一步落实落细

  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协助市委制定年度任务分工,同步跟进监督落实,督促各级党组织进一步完善“三个清单”,梳理问题400余个,制定整改措施900余条,推动“两个责任”落到实处。建立政治生态综合研判机制,对十八大以来全市科级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和党风廉政建设政治生态状况进行分析,精准研判全面从严治党形势,及时向市委常委会汇报,为市委提供决策依据。严肃责任追究,查处“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问题12个,处理1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人,使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做深做实日常监督。紧盯“关键少数”和重点人群,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开展述廉述职述责、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廉洁家访、谈话提醒,在媒体开辟“一把手谈责任”专栏,以“六责”压实“一把手”责任,加强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贯通融合,形成监督合力。严把党员干部廉政审查关,回复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意见221批5350人次,有效防止“带病提拔”。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教育帮助和处理党员干部659人次,其中第一种、第二种、第三种、第四种形态分别占比89.38%、8.19%、1.67%、0.76%,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严管厚爱激励担当作为。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执纪执法全过程,对2019年全市101人的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推动问责制度化、规范化、精准化。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对90名受处分党员干部进行教育回访,特别是对问责干部的教育引导,帮助其放下思想包袱积极担当作为;制定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失实检举控告细则,为19名受到失实举报干部澄清正名,营造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六)持续深化体制改革,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严格落实双重领导体制。完善“两为主一报告”制度,梳理向吴忠市纪委监委及市委请示报告事项清单,请示报告重大事项、重要案件等29次。探索制定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镇(街道)纪(工)委书记提名考察、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规定等15项制度,推动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创新基层“微腐败”监督模式,在全市24个村(社区)探索建立村(居)监督工作站,整合村级监督力量,聚焦基层“微权力”监督,实现国家监察监督全覆盖。

  持续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把派驻监督寓于被监督部门(单位)日常工作,常态化、近距离、联动式监督,通过提醒谈话、参加民主生活会、督促巡察整改等形式,加强对被监督部门(单位)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等情况的监督,共开展监督检查273次,发现问题98个,提出意见建议134条,开展廉政谈话101次,督促解决了教育资金使用不规范、国土资源滥采乱挖等问题,被监督部门(单位)干部作风明显转变,“三重一大”制度、执法工作更加规范。把干部监督管理触角延伸向“八小时之外”,开展监督部门(单位)“一把手”廉洁家访活动,筑牢了“单位+家庭”廉政防线。

  (七)坚持“三不”ー体推进,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进一步巩固发展

  精准有力惩贪治腐。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坚决减少存量,果断遏制增量。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318件,处置问题线索261件,初核243件,立案43件52人,党纪政务处分62人(其中科级干部13人),严肃查处了公安系统违法问题降格处理、人防领域失职失责、树新林场国有资产流失等案件,追缴违纪资金27万元。快查快办上级交办的“6·30”冒名顶替上大学专案、职务违法留置案3件,持续释放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的强烈信号。

  以案促改深化标本兼治。做深做实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后半篇文章”,督促7个重点案发单位开展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6个单位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报曝光典型案例9期28起,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坚持“一书三送”,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85份,向案发单位提出加强内部管理、健全制度机制的意见建议,督促完善各项制度106项,扎紧监督制约权力的“笼子”。

  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坚持“一案五必须”警示教育机制,全市3000余名党员干部接收了警示教育,1.2万余名党员干部观看了《叩问初心》《染黑的权力》等警示教育片,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力度,上报纪检监察信息234篇,被中央、自治区、吴忠市纪委监委网站采用113篇,其中3篇被自治区纪委监委以内刊形式印发并上报中纪委。深入开展“清风常伴、廉洁齐家”清廉家风建设活动,举办3期家风建设讲座,发放清廉家风倡议书2300余份,引导党员干部秉公用权、廉洁用权。

  (八)着力加强自身建设,纪检监察队伍能力素质进一步提升

  一以贯之加强政治建设。坚守政治机关定位,强化党建引领,带头创建“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模范机关,通过“大学习”活动、集体过“政治生日”、“信仰与忠诚”党性教育、主题党日等载体,在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中锤炼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政治品格,纪委机关通过吴忠市级文明单位验收,被命名为全区“三八红旗”先进集体,机关党支部晋升为“四星级”党组织。

  从严从实强化自我监督。扎实开展“制度规范建设年”活动,制定干部职工平时量化考核办法,通过激励奖惩营造干事创业和“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以纪检监察干部“十不准”、打听干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处理办法等制度规范干部行为,打造纪检监察铁军。强化对镇(街道)纪(工)委的指导和领导,修订完善镇(街道)纪(工)委考核办法,督促其聚焦主责主业,履职尽责。

  全力打造专业化干部队伍。围绕建设高素质、专业化队伍目标,全员培训并参加“塞上清风”论坛,形式多样开展影像培训、在线培训等,常态化参加线上线下业务测试,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优化干部队伍结构,补强专业干部,让老同志发挥优势,让年轻干部快速成长。

  一年来,我市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的显著成效,成绩固然可喜,但问题更需重视。中央及区市纪委全会对全面从严治党的严峻性、复杂性作出深刻分析,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有的问题在我市同样存在。从我市来看,有的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压得不实、措施不细不硬;隐形变异“四风”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然顽固存在,干部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及“新官不理旧帐”等作风问题依然存在,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时有发生。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纪检监察工作仍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监督首责履行还不够充分,“四项监督”融会贯通还有差距,派驻机构内部工作运行机制还不够完善,有的纪检监察干部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对于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2021年主要工作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启航之年、“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维护党中央权威作为根本原则和政治责任,带头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看问题、观大势、抓落实,切实围绕现代化建设大局,更加突出政治监督,更加突出高质量发展主题,更加突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更加突出发挥监督治理效能,更加突出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使监督体系更好融入国家治理体系,使正风肃纪反腐更好适应现代化建设需要。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区市党委、纪委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紧扣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扎实推进规范化法治化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在争当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排头兵中干在先、走在前,奋力建设现代化美丽青铜峡提供坚强保障。

  (一)更加突出政治监督,强力保障中央、区市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围绕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守住安全发展底线等重大决策,紧扣巩固拓展疫情防控成果和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强监督检查,督促落地落实。加强对市委十二届十次、十一次全会安排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组织迎难而上、锐意进取,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以具体化、常态化监督检查保障“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实践探索服务保障现代化建设的有效举措。大力推进清廉建设,规范政商交往行为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既鼓励正常交往,又严肃查处“越界”行为,着力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和创业环境。加强对换届工作的监督,严明换届纪律,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要求,严肃查处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等行为。

  (二)坚定不移深化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聚焦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领域和环节,坚决查处以权谋私的各种腐败问题,严肃惩治国有企业靠企吃企和其他市场主体钻政策空子违规侵吞国家资财行为。强化对权力运行监督制约,防止变通任性,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土地确权、资源利用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压实行政监督部门主体责任,有效整治行业乱象。严格落实“三会两书两报告”,对发现的问题注重分析制度缺陷、监管漏洞和廉政风险点,督促各级党组织深刻剖析原因、健全完善机制,把整改情况纳入主体责任清单和述职述廉内容,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扎实开展“廉洁从政警示日”和“廉政警示教育周”活动,构建一案“一剖析、一建议、一警示、一整改、一回访”的责任链,破解案件暴露出的责任落实、制度漏洞、干部作风等苗头性、根源性问题。加强党纪党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干部警示教育水平,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三)时刻保持恒心韧劲,推动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持续向好。始终把监督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执行情况作为长期任务、监督重点,坚持关键节点集中抓、日常时间经常抓,对隐形变异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及时甄别、露头就打,对典型问题公开曝光、持续强化警示震慑。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只表态不落实或工作措施不具体及“新官不理旧帐”,特别是“包装式”“洒水式”“一刀切式”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决进行纠治;对落实“十四五”规划、推进高质量发展、维护群众利益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懒政怠政问题严肃查处;对反复出现、普遍发生的“四风”问题,从制度机制上找原因,督促有关部门认真检视制度建设和执行中存在的模糊地带、监管盲区,进一步健全监管机制。紧盯“舌尖上”“指尖上”的浪费,把节约粮食、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长期监督任务。深入开展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严格家风家教,从严管好家属子女。

  (四)坚持执纪执法为民,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加强对惠民富民、共同富裕、“四个不摘”等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部门继续健全完善对农村脱贫人口的帮扶机制,保持现有帮扶政策和财政投入力度总体稳定,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强专项监督,坚决防范盲目建设“脱贫纪念展馆”、组织“脱贫成果展”等“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促使基层把有限的财政资金、干部精力用在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上。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拓宽信访举报渠道,严肃查处贪污侵占、截留挪用、雁过拔毛、吃拿卡要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坚决惩处涉黑涉恶“保护伞”,督促主责部门落实监管职责,完善治理机制,促进社会公平,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五)创新巡察方式方法,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坚持政治巡察定位,落实“三个聚焦”重点,把发现问题作为生命线,把推动解决问题作为落脚点。持续深化“负面清单、对单销号”巡察方式,在“抓流程、促规范、提质效”上持续用力,有力发挥管党治党利剑作用。科学谋划2021年巡察工作,开展两轮对33个村(社区)党组织的直接巡察和三轮巡察整改“回头看”,实现本届市委巡察“全覆盖”。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行业类、系统类突出问题,结合开展的工程建设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治理,选择部分市直部门(单位)开展巡察“回头看”,确保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进一步深化群众评判巡察整改成效机制,完善巡察整改成效评估网络测评方式,让群众参与整改、监督整改、评价整改,进一步增强整改内生动力和外部推力。

  (六)落实落细监督职责,不断提升监督治理效能。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协助职责,细化落实“三个清单”,督促各级党组织落实落细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问题易发频发及落实纪检监察建议不力的党组织和负责人严肃进行“一案三查”。统筹衔接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和巡察监督,强化信息互通、监督互动、结果互用,切实增强监督的协同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严格落实自治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办法,通过严格请示报告制度、落实党内谈话制度、改进述责述廉、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巡察监督等形式,加强对各部门(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遵规守纪、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监督,严防权力乱用滥用、不用弃用。做深日常监督,综合运用走访、调研、督查等方式开展下沉监督,加强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提高政治生态分析研判评价科学性、精准度。精准规范用好问责利器,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注重运用面对面的“同志式”谈心谈话方式处置一般性问题线索,做到纪法情理融合。严格执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内生动力。注重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实施容错纠错,同时对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及时澄清正名,对诬告陷害行为从严查处,保护干部干事创业激情。

  (七)持续深化体制改革,健全完善协同高效监督体系。持续推进“三项改革”,坚持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坚决落实“两为主一报告”等制度机制,自觉接受吴忠市纪委监委和市委领导,重大问题、重要工作、重大案件及时报告;认真落实镇(街道)纪(工)委书记由市纪委提名、会商组织部考察机制,基层单位纪检干事备案制度,切实推进双重领导落实落具体。完善监察权运行机制,加强与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单位沟通协调,推动党纪、监察法、政务处分法与民法典、刑法、刑事诉讼法等贯通执行。进一步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建立派驻机构、镇(街道)纪(工)委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两个协作”机制,不断提升监督质效。开展村(社区)集体“三资”提级监督,健全与村监会衔接协调机制,引导群众有序参与监督,充分发挥监督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确保基层干部公道公正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深入推进检举举报平台应用,规范平台受理、办理和处置,促进平台数据精准、流程科学。按照上级纪委监委统一安排,依法依规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八)聚焦高素质专业化,锻造纪检监察铁军。持续加强纪委常委会建设,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带头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创建模范机关为抓手,带动业务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促使纪检监察干部不断增强斗争本领。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内部交流轮岗机制,让干部在不同的岗位上锻炼成长,加强业务培训和实战练兵,以传帮带开展“双学双带双促”活动,进一步强化干部法治意识、法治思维、法治素养,牢固树立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使依规依纪依法成为优良传统和行动自觉。充分发挥特约监察员作用,通过邀请参加重要会议、监督检查、专题调研等多种方式拓宽监督渠道,强化自我监督约束和外部监督制约。严防“灯下黑”,抓早抓小、坚决防范纪检监察干部滥用职权、干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违规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等违纪违法问题,防止家人、亲属利用影响谋私贪腐,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队伍。

  同志们,奋进新征程、建设现代化,纪检监察机关使命光荣、重任在肩。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牢记初心使命,坚定信念信心,忠诚履职、开拓进取,奋力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以坚韧的意志和坚定的决心将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为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胜利、谱写现代化美丽青铜峡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