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铜峡市

青铜峡:通报一起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

稿件来源:青铜峡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 2020-04-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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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青铜峡市纪委监委将查处的邵岗派出所部分民警充当黑恶势力犯罪团伙“保护伞”问题进行通报:

  2018年5月至6月期间,张威、胡振军(系邵岗派出所原辅警)纠集吕丽华、沙强、李彦军、李彦东等20余人,先后在青铜峡市邵岗镇辖区内旧学校、果园、寺庙及农户家中开设赌场20余次。在胡振军开设赌场、聚众赌博期间,邵岗派出所教导员卢永祥、副所长田兴林明知胡振军开设赌场聚众赌博违反犯罪活动不予查处,且收受胡振军财物;民警岳鹏明知胡振军开设赌场聚众赌博违反犯罪活动,向胡振军通风报信,帮助胡振军逃避处罚且收受胡振军财物;民警岳鹏收受胡振军财物;辅警杨雷、摆飞虎明知胡振军开设赌场聚众赌博违反犯罪活动,向胡振军通风报信,帮助胡振军逃避处罚。2019年1月30日,青铜峡市人民法院以开设赌场罪依法判处胡振军有期徒刑四年,其它16人分别被判处六个月至七年不等有期徒刑,3人免予刑事处罚。2019年5月23日,青铜峡市人民法院对本案发案后负案在逃的4人依法进行判决,分别被判处十个月至二年三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2018年11月2日,邵岗镇党委给予胡振军开除党籍处分。2018年12月26日,市纪委监委给予卢永祥、田兴林留党察看二年、撤职处分;给予岳鹏留党察看二年,降级处分;给予周海宁记过处分;将卢永祥、田兴林、岳鹏、杨雷、摆飞虎5人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青铜峡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黄学明因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不力,被市纪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邵岗派出所党支部书记、所长刘养俊因履行监督、管理责任不力,被市纪委监委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撤职处分;邵岗镇党委副书记兼综治办主任吴豹、邵岗镇信访办主任兼综治办副主任赵小龙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被市纪委监委问责,予以诫勉谈话;邵岗镇邵岗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自力、邵岗镇党支部原副书记李文军因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被邵岗镇党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青铜峡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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