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青铜峡:通报3起涉农扶贫领域典型问题

稿件来源:青铜峡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 2018-04-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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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青铜峡市纪委将2017年查处的3起涉农扶贫领域典型问题通报全市。

  1.叶盛镇光明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张建军于2004年至2016年,3次共拖欠光明村村集体费用23007.8元。2016年违规将自己开垦的12.5亩荒地确权到个人名下。2017年11月,张建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追缴,违规确权土地予以纠正。

  2.叶盛镇张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张国于1998年至2014年,3次违规领取村集体补偿款共37326元。2016年违规将1.88亩村集体土地确权在个人名下。2017年11月,张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追缴,违规确权土地予以纠正。

  3.邵岗镇邵北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郭恒涛于2006年至2013年,冒领粮补资金3343.7元,用于个人开支。2017年11月,郭恒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追缴。

  通报指出,以上违纪党员,对中央要求置若罔闻,对纪律规定熟视无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严重侵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消除侥幸心理,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通报强调,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对涉农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健全涉农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从源头上预防涉农扶贫领域滋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通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强化涉农扶贫领域监督执纪监察力度,主动排查、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对违纪违规行为,在追究直接责任人同时,坚持“一案双查”,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青铜峡市纪委监委 案件审理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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